主題:契約定性
契約定性
僱傭、承攬、委任還是派遣?契約怎麼定性,決定適不適用勞基法、要不要負雇主責任。這一頁整理「是否為勞工」與契約類型的判斷關鍵。
試用期簽成「定期契約」為什麼違法? 繼續性工作依法只能簽不定期
契約定性 · 2026/07/07 · 約 15 分鐘
定期契約有嚴格的適用門檻。許多公司用「試用期一個月一聘」的定期契約觀察新人,但只要職務屬於長期繼續性工作,這種約定就違反勞動基準法第9條,可被勞檢處2萬元以上罰鍰並公布公司名稱。本文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訴字第1209號等四件案例,說明繼續性工作為何只能簽不定期契約,以及企業的試用與短期聘僱設計該檢查什麼。
責任制就不用給加班費? 勞基法 84 條之 1 沒核備,加班費照樣要補
契約定性 · 2026/07/04 · 約 12 分鐘
責任制不等於可以不付加班費。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的責任制要成立,須「職務屬核定公告類別、書面約定、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」三者齊備;少了核備,依司法院釋字第 726 號解釋,約定就不能排除法定工時,加班費仍要依第 24 條補給。本文說明責任制的三個條件、未核備的裁罰與補償風險,以及企業該逐項檢查的項目。
競業禁止條款怎麼簽才有效? 勞基法第9條之1的四大要件與常見無效陷阱
契約定性 · 2026/06/27 · 約 18 分鐘
競業禁止是企業防止員工離職後帶走機密與客戶的常見工具,但勞基法第9條之1訂有四道法定門檻,缺一道整份約定就無效。本文逐項拆解正當營業利益、營業秘密接觸、合理範疇、合理補償四要件,附補償金最低標準與書面要求,並用最高法院與高等法院判決說明為何「範圍寫太大」「沒給補償」的條款常被判無效、違約金被大幅酌減,協助企業擬出站得住腳的條款。
最低服務年限怎麼約定才有效? 勞基法第15條之1的兩道門檻與違約金實務
契約定性 · 2026/06/10 · 約 12 分鐘
最低服務年限約定要符合勞基法第15條之1才有效:雇主必須提供專業技術培訓並負擔費用,或給予合理補償,年限本身也不能超過合理範圍。本文以實際判決說明條款怎麼簽才站得住、違約金為何常被法院打折,以及資遣員工時能否追討訓練費。
試用期可以隨時請人走嗎? 企業設定與終止試用的合法界線
契約定性 · 2026/06/08 · 約 12 分鐘
本文說明試用期的法律地位——四十日上限已刪除、長短能自由約定但要合理並寫進契約,以及終止試用的真正界線:法院給雇主較寬的考核空間,前提是不濫用權利、留有具體紀錄;資遣費、預告與非自願離職證明仍得照給。讀完你會知道試用期契約怎麼寫、考核紀錄要留什麼、終止時哪些錢和文件不能省。